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科职责
2019-08-20 11:11  

 

1.负责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的培养管理、学位申请工作;

2.负责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宣传、资格审核、招考复试工作;

3.负责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、教学安排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
4.负责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审核、学位论文答辩、就业指导、毕业派遣工作;

5.兼任学院科研秘书任务,负责联系科技处和学院教师,做好学院科学研究的组织申报,服务学院教师的科学研究;

6.兼任学院学科秘书任务,负责联系学科办做好学院学科建设的组织或协调工作;

 

      办公地址:人文楼A103

      联系电话:861328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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